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教学是我院的中心工作,教学督导是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的有效措施。为转教风、促学风,加强教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学院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发挥教学业务单位教学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促进良好教风、学风形成,帮助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江山 钟守兵
成 员:佘晓庆 杨芳 廖凭凭 李娟 袁烽 朱胜利 郭晟
三、工作要求
(一)改变教学督导模式,融课程评价、学生评价、教师绩效考核于一体。根据学院下发的听评课评分标准,结合各专业实际进行量化打分。
(二)对所有任课教师从课堂教学、教学资料、学生评教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干部以及所有专业课教师全员、全程参与,做到听评课(督导)全覆盖,实事求是。
四、具体措施
(一)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教研室内专业课教师相互听评课。每位专业课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4节,每节课参与听课人数不少于3人,听课过程中认真填写课堂评价表,并将听课内容记录在表格背面,课后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反馈听课意见。学期末以教研会形式讨论整体听评课的情况,并形成书面的听课总结和教研室督导工作总结。
(二)由教学办主任组织督导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对公共课教师进行听评课,每次参与听课人数不少于3人,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反馈听课意见。学期结束前覆盖所有公共课教师,并在学期末形成书面的听课总结分别反馈到通识学院及思政课部。
(三)由教学办组织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工办组织学生代表(每班随机抽取5人)参与召开师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师生对教学管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意见与建议,并形成教学和学管改进报告。
(四)由学工办组织学生代表(每班随机抽取10人)分别在期初、期中、期末对班级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打分。
(五)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工作计划、课程设计方案(课堂设计方案、单元设计方案)、课件、教学工作总结等内容的检查,并结合听课总结以及学工办提供的学生评价结果形成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汇总表。
(六)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由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资料检查评价和学生评价三方面组成。其中课堂教学评价占40%,教学资料检查评价占20%,学生评价占40%。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