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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8-03 】

各处室,教学业务单位,附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校园管理。学校大门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封闭管理,落实“四必措施”,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储备。

二、严格人员管控。聚集活动要在向学校报告并取得同意下进行,且须严格遵守防控要求。教职工非必要不得出省出市(县),因特殊情况需离开随州的,需经学校同意。后勤处负责校内施工人员及公租房居住人员管理,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对外地来随返随入校人员要及时登记并报告。

三、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坚持体温“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院系、单位与每一名教职工,辅导员班主任与每一名学生加强联系,教育引导坚持佩戴口罩、1米线、勤洗手、常通风,倡导不外出旅游,减少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倡导非必要不出省(市、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师生员工做好开学前14天居家自我健康管理,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并主动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或所在单位办公室。

四、推进疫苗接种。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师生疫苗接种台账,全程免疫接种覆盖率须高于91.2%。对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师生,要督促符合条件的尽快接种,有禁忌症的提供医院证明;对已完成接种的,要及时收集接种证明复印件(或支付宝健康码截图),其中教职工(含后勤临时工、校内经商人员、保安)资料交院长办公室汇总,大专学生资料交学生工作处汇总,中专学生资料交中专部汇总,离退休人员资料由人事处汇总。8月22日前各责任单位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报市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